来源: 本站 作者:匿名 发布:2015-08-21 15:01:28 点击:
核心提示:法律为了对在特定时期的妇女、胎儿及婴儿的特殊保护,对男方的离婚起诉权进行了限制,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时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以及特殊条件下的男方可以提出离婚。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在女方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即男方即使提出了离婚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但特殊情况下包括女方提出离婚、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则可以离婚。
“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一般包括: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
离婚一般有两种途径,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即双方达成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即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离婚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时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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