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案例点评
最新案例点评信息
热门案例点评信息

对孩子的抚养费管理不放心怎么办?

来源: 本站     作者:匿名 发布:2015-08-21 15:30:29    点击:

?求助?

我和丈夫正处在协商离婚的阶段,因为我即将出国定居以及其他的原因,我们协商孩子由其父亲来抚养,我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对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我有很大的疑虑,甚至影响到了我们的离婚进程。

其实说起来,我们离婚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对孩子培养问题上的分歧。孩子从小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老人对孩子非常溺爱,什么事都由着孩子的性子来。对孩子的教育他们也采用放任的态度,孩子4岁了不让送幼儿园,他们说孩子去幼儿园老师照料得不精心,会被忽视。他们的想法是只要孩子健康就行,对孩子的成长根本没有一个规划。

我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到外地出差,对孩子的教育时间很少,跟孩子的沟通很多是靠电话。我虽然对孩子的成长寄予很大希望,但是却无能为力亲自为孩子做些什么。

我原本想利用离婚的机会把孩子的抚养权争夺回来,可是爷爷奶奶那边闹得很厉害,甚至到了以死相逼的地步。为了孩子能有个安定的成长环境,我决定支付抚养费,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因为要出国定居,所以抚养费我基本上会一次性支付。但是一大笔钱交由孩子的父亲管理我不放心,我怕他乱使用或不用于孩子的身上,不知道律师对这个问题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使用有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

?解答?

关于你对孩子成长的顾虑很多人家也有类似的情况,孩子缺失与父母的正常沟通,祖孙情很大程度上代替了孩子与父母的感情交流,而由于对孩子成长观点的不同,使得很多家庭都产生或多或少的矛盾。但这只是一个沟通的问题,而不是父母产生矛盾造成离婚的理由。

对于孩子抚养费的用途,《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已经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也就是说孩子的抚养费应当用于这三个方面,其他的使用都是侵犯孩子合法利益的做法。但是即便是用于这三项用途也不能滥用。比如孩子能正常在学区上学,但为了增加抚养费而把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再如,抚养孩子一方用抚养费购房,但理由是为了让孩子住得更舒服,过得更好。这显然是一种权利的滥用,抚养费要专款专用。

抚养费的一次性支付也是被法律允许的,是否这样做要看有没有实际支付能力,还要看对方当事人的态度(对方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而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并不排除将来出现追加抚养费的情形。

对于你对抚养费的使用顾虑,建议可以采取设立子女抚养基金的形式,对抚养费的使用在双方的共同监管之下,指定用于子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支出。由于你即将定居国外,无法亲自监管资金使用,你可以和孩子父亲协商,共同委托律师或共同信任的第三方掌管资金,后果由委托人双方进行承担。

即便是这样,也不能完全避免资金使用的争议。所以,为了孩子的利益,离婚时最好不要因为这些费用继续产生信任危机,要互谅互让,相互理解,和谐处理好孩子的抚养事宜,减少离婚对于孩子的影响。(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李鹏涛)(信息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