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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贵州女孩求助案

来源: 本站     作者:匿名 发布:2015-08-21 15:16:02    点击:

【案件基本情况】

2014年8月5日下午,一个13岁的叫伍某的贵州女孩子打妇女服务热线12338救助,诉说她爸爸伍某某(贵州铜仁人)因患病行动不便,在家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她妈妈叫熊某,于5月份跟网友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现在家里面剩下她和卧病在床的爸爸,还有个4岁的弟弟叫伍某某,家庭日常生活起居都是伍某一个人在操劳。伍某和爸爸伍某某认为熊某某是给社会上的吸毒控制拐跑了,曾到河西派出所和刑警队报案,一直未有消息。伍某经人指引,来到市妇联反映并寻求帮助,请求妇联帮她找回妈妈和解决她和弟弟的作为外来工子女读书问题。

【办案过程及结果】

市妇联权益部受理该案后,市妇联主席段容高度重视,首先安排通知伍某到权益部详细了解情况,在和吴某面对面的交谈中,充分表达了对吴某的遭遇表示同情,稳定她的情绪,安慰她,让她感受到妇联的温暖,叫她不要着急,妇联将联系有关部门帮她解决实际问题。段主席还给了她50元车费安排的士送她回家。第二、根据她反映的情况,联系街道办、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去核实情况,发现她的家庭情况比她反映的更为复杂,她妈妈熊某和爸爸伍某某都是梅毒患者,伍某更是到了梅毒晚期,曾一度想放弃治疗。考虑到她的家庭生活环境,为了能让伍某和伍某某这两个孩子能够健康的成长,段主席联系了市慢病站免费为她两姐弟进行体检,初步检出了姐姐伍某(姐姐)身体健康,弟弟伍某某为梅毒带菌者,属于母体传播。之后妇联联系市妇幼医院制定为伍某某免费治疗的方案,现已经完成第一疗程,等待三个月后的复查。第三、根据伍某和伍某某的实际年龄,联系教育部门按照国家政策安排相应的学校就读,伍某安排在阳春市第五中学读初一,伍某某安排在河西幼儿园就读,解决了外来工子女读书难的问题。第四,通过派出所了解熊某某失踪案件的进展,经过派出所的调查,认定了熊某某离家出走纯属是个人行为,不是人为拐卖,主要是因为嫌弃丈夫伍某病患缠身,家庭困难,本人贪图享乐在网上结识不良的网友,所以离家出走。妇联积极联系熊某某,劝她回家,担负起照顾儿女的责任,前段时间,在电话中熊某某已表态近期内回家。

【工作成效及启示】

上述个案的成功办理,是妇联领导的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建立共同维权和维稳的工作机制的有效尝试。随着社会发展,外来工的权益,子女读书等权益问题日渐增多,如何维护外来民工的权益,是妇联日常接访的一个新的课题。